打印遗嘱有什么要求
打印遗嘱有什么要求
 
网友问题:打印遗嘱有什么要求?

律师回答: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没本人签名无效。具体内容有: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扩展资料:打印的自书遗嘱怎么写?
 
1、自书遗嘱中只有处分了个人完全合法所有的财产,那么才会有效。但如果处分了共有财产,则会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法律中规定,公民可以用遗嘱的方式处分财产,这里的财产法律明确规定为“个人财产”,必须是个人拥有所有权的、现实存在的财产。也就是说,遗嘱不能处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财产,如果处分了属于无权处分,处分无效。遗嘱也不能处分立遗嘱时存在的、但到继承时已不存在的财产,如果被处分的财产不存在了,遗嘱也是无效的。
 
2、书写的遗嘱内容要规范,不能太随意,表述也要清晰、清楚,而不能模棱两可。
 
遗嘱应当明确具体,符合一定的格式。自书遗嘱应当自己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要是该遗嘱并不符合继承法规定的自书遗嘱的实质和形式要件,那么属于无效遗嘱。
 
3、保证自书遗嘱之后不再订立其他的遗嘱,否则的话多份遗嘱相互冲突,那么先写自书遗嘱就会被后订立的遗嘱认定为无效。除非这份自书遗嘱订立之后办理过公证,并且其他的遗嘱也不存在公证遗嘱或者经过公证的遗嘱
 
遗嘱的有效性与手写或者打印并无直接关系,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应当基于实际的遗嘱内容而定,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对遗嘱的条款进行说明,对于造成了后期继续矛盾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