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优先于其他遗嘱

公证遗嘱优先于其他遗嘱
公证遗嘱优先于其他遗嘱
 
网友疑问:公证遗嘱优先于其他遗嘱?
 
律师解答:公证遗嘱并不优于其它遗嘱,一般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所谓公证遗嘱,是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因此,遗嘱经过公证以后能保证其真实合法,同时又可避免遗嘱人的家属与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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