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自书遗嘱有效吗?

安置房自书遗嘱有效吗?
安置房自书遗嘱有效吗?
     安置房是针对被拆迁人做出安置的一种房屋,也就是说这是用来安置被拆迁人的。但一般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而安置房虽然也是可以上市交易,不过此时对上市交易的条件有严格的规定,如果没有达到规定的条件,自然也是不能进行买卖的。

   安置房分为两种,一种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所属的,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另外一种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当然房产证也是肯定有的。

    安置房房产可以立自书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故安置房办理房产证有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符合条件即有效。只要写明具体的小区、楼栋、房号即可。  

民法典颁布实施以后,关于自书遗嘱有效的条件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规定,自书遗嘱有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遗嘱人需要亲自书写遗嘱全文。
2、遗嘱人需要在遗嘱上签名。
3、遗嘱上需要注明时间,即年、月、日三项。
4、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如果遗嘱人打印出遗嘱而后亲笔签名,注明年、月、日,其效力是有争议的,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这份遗嘱很可能被认定为是无效的。所以自书遗嘱最好由遗嘱人自己书写全文。
5、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立遗嘱的人需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
6、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7、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8、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