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他人意愿抄写的自书遗嘱有效吗?

按照他人意愿抄写的自书遗嘱有效吗?
按照他人意愿抄写的自书遗嘱有效吗?   
    现在许多人选择自书遗嘱的形式订立遗嘱,对财产和权益的继承做出分配,自书遗嘱以其不需要见证人、无需公正等优点而受到欢迎,但是按照他人意愿抄写的自书遗嘱是无效的。因为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民法典颁布实施以后,关于自书遗嘱有效的条件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规定,自书遗嘱有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遗嘱人需要亲自书写遗嘱全文。
2.遗嘱人需要在遗嘱上签名。
3.遗嘱上需要注明时间,即年、月、日三项。
4.另外,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如果遗嘱人打印出遗嘱而后亲笔签名,注明年、月、日,其效力是有争议的,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这份遗嘱很可能被认定为是无效的。所以自书遗嘱最好由遗嘱人自己书写全文。
5.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立遗嘱的人需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
6.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7.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8.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 综上,按照他人意愿抄写的自书遗嘱不符合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