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案例大全
遗产继承案例大全
 
        遗产继承的案例很多,在这篇文章里,就给大家说一下相关的一些具体案例,帮助大家了解熟悉遗产继承是怎么回事。

        相关遗产继承案例:

        ①原告诉说

        原告张一:张父和张母是我的父母,两人有三个孩子,分别是张一、张二和张三。1997年11月张父去世,事件中留下了家庭。2017年11月10日,张母去世,存款90万元,其公司支付赔偿金30万元。现在张一、张二和张三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原告诉法院,现请求人民法院:1.判决事件的家庭由张一继承三分之一的份额2.以张母的名义存款90万元由张一继承三分之一3.张母的赔偿金30万元由张一、张二和张三各继承三分之一。

       ②被告诉说

       被告人张二辩称:我母亲留下了录音遗嘱,把存款留给了我40%,张三40%,张一20%。由于那时我母亲年纪较大,身体状况不佳,难以书写。张一的份额之所以减少,是因为王二不孝顺,不尊重母亲,而一直由我照顾母亲,我要求按照这份录音遗嘱执行。

       我继承的房屋份额全部留给张三,按照我母亲的书面遗嘱执行。另外,我同意平均分配三份抚恤金。

       被告人张三辩称:母亲张母留有书面遗嘱处置案涉及房屋,当时有证人郑某按照母亲的意愿将遗嘱打印出来,上面有张母、王一、王二和见证人的签名。现在知道了,案涉房屋可以继承,我想我们三个应该协商继承。本人母亲对案涉房屋自身享有50%的份额,父亲去世后继承13%的份额,因此本人三人可以继承其余37%的份额,母亲也可以通过遗嘱将其份额留给我,因此张一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母亲立遗嘱时,张一夫妇、张二夫妇和我在场,我认为应该根据遗嘱分配存款。我同意平均分配抚恤金。

       ③审理查明。

       经过调查,张父与张母系夫妇,两人婚后育有三个子女,分别为张一、张二和张三。张父于1997年11月去世,留下了涉案房屋。张母于2017年11月10日去世,存款90万元,单位支付养老金30万元。张父母和张母的父母都比他们先去世。

      ④法院判决。

      1案件涉及的房屋由张一、张三继承,张一继承三分之一的份额,张三继承三分之二的份额;

      2张二与张一、张三合作办理案件家庭户口手续,户口费用由张一承担三分之一,张三承担三分之二,本判决生效后七天执行

      3张母账户内存款和余额由张三继承,张一和张二与张三合作收取,判决生效后7天内执行;

      4张三向张一支付30万元,张二向张一支付10万元,判决生效后7天内执行;

      5驳回张二、张三的其他诉讼请求。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