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再婚房改房遗产分割

老年人再婚房改房遗产分割
老年人再婚房改房遗产分割
 
       随着社会的发展,配偶去世后,选择再婚的老人也越来越多,再婚老人去世后,房改房继承纠纷也日益增多。老年人再婚房改房遗产分割该如何分呢?

       “房改房”属特定历史时期的政策福利分房,其对特定对象的补偿、非市场性、社会统筹性、享受政策的一次性决定了判断其权属,既不能简单依据出资来源,也不能仅以购房合同签订及房产证取得时间来判断房屋产权归属。使用包括死亡配偶工龄在内的各种优惠,并非仅仅是对房价的政策性补贴,是对原有承租权的承袭和转化,是死亡配偶享有共有权的根据。享用死亡配偶工龄优惠所购的“房改房”,由健在一方配偶与已故配偶的继承人共有,双方共有的份额可以参考支付购房款、对房屋贡献大小等因素确定。老人再婚后夫妻共同出资也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认定。

       举例说明

       陈某父母有套房改房,五年前父亲去世母亲现又再婚,若无特别说明或遗嘱,母亲去世后作为唯一的儿子,陈某能继承该套房产的多少份额?继父与其子女能否继承该套房产呢?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在本例中,如果陈某父亲去世前留下特别说明或遗嘱,则应按照说明或遗嘱办理(要注意的是若特别说明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话就可以按照说明来办理,若说明违反法律规定的话就应当按照遗嘱来办理)。

       如果没有留下任何说明或遗嘱,那陈某父亲的房产应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陈某和陈某母亲均属于第一继承人,因此可以共同继承陈某父亲的房产。

       陈某和陈某母亲在分配陈某父亲的房产时,先要确定陈某陈某父亲的遗产是属于陈某父亲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若是陈某父亲个人财产,则陈某和陈某母亲平均分配或是自己协商继承的比例;若是夫妻共有财产,先要把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拜来,房产的一半归陈某母亲,一半作为陈某陈某父亲的遗产进行继承,然后陈某和陈某母亲才能分配属于陈某父亲的那部分财产。对于陈某父亲遗产部分陈某和陈某母亲一人一半,即陈某拥有房产的1/4,陈某母亲拥有3/4。
 
       其次,若陈某母亲去世前留有遗嘱的话,那就应当按照遗嘱办理。

       最后,若陈某母亲在去世时没有开始分割陈某父亲的财产,那么陈某母亲去世后,其继承的份额将由其继承人继承。若陈某母亲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就是说,陈某和陈某继父均能继承陈某母亲的房产,如果陈某继父的子女与陈某母亲有抚养关系,则其子女也有继承权,反之如没有扶养关系,则其子女就没有继承权。

       至于他们能继承陈某母亲房产的比例,假设陈某继父的子女没有继承权,那继承人将是陈某和陈某继父,即陈某母亲拥有房产3/4的部分,陈某和陈某继父一人一半,最终陈某拥有房产的1/4+3/8=5/8,继父拥有3/8。

       假设有N个继子女有继承权,那每人继承的房产将是3/4(N/2)的部分,最终陈某拥有房产的1/4+3/4(N+2);(N+5)/4(N+2)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