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继承纠纷怎么办?

婚姻继承纠纷
很多时候继承不光只是继承问题,有些时候也会和婚姻挂钩,下面就来说一下婚姻继承纠纷的相关问题,看了之后您应该就清楚了。
第一:婚姻纠纷的证据准备工作。
(1)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2)未登记结婚的,证明同居或举行婚礼的时间;
(3)再婚的,原离婚调解、判决或有关部门的证明;
(4)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明下落不明的时间和情况;
(5)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的,提供部队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6)一方理性缺陷、性病、精神病诊断等证据;
(7)一方因犯罪被判劳动改革的,原法院、刑期和劳动改革地点的证明;
(8)婚姻关系的事实依据;
第二,继承案件的证据准备。
(1)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书;被继承人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和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书
(2)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书、遗产种类、数量和折扣清单;
(3)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的证明;
(4)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公证书、代理书、录音或危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附件2份以上的证人资料
(5)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和形成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第一:婚姻纠纷的证据准备工作。
(1)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2)未登记结婚的,证明同居或举行婚礼的时间;
(3)再婚的,原离婚调解、判决或有关部门的证明;
(4)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明下落不明的时间和情况;
(5)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的,提供部队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6)一方理性缺陷、性病、精神病诊断等证据;
(7)一方因犯罪被判劳动改革的,原法院、刑期和劳动改革地点的证明;
(8)婚姻关系的事实依据;
第二,继承案件的证据准备。
(1)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书;被继承人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和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书
(2)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书、遗产种类、数量和折扣清单;
(3)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的证明;
(4)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公证书、代理书、录音或危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附件2份以上的证人资料
(5)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和形成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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