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见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见证遗嘱的注意事项:

一、首先确认立遗嘱人的精神状况,是否意识清楚。

二、确认立遗嘱人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应单独与立遗嘱人座谈,尤其是二人做遗嘱时。

三、要有两名律师共同见证四、核实立遗嘱人的身份。

五、如果是年龄较大的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全程录像、录音。

六、核实继承人情况,核实有无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律师见证的空间应当是律师本人在见证时视眼所能见到的范围。

不得对视眼所能见到的范围外的事情写出见证书内。

七、最好是自书,自书遗嘱应由本人书写,签名;

如不能自书,可以打印,但要向立遗嘱人宣读,且打印人要在遗嘱上签字确认,要拍照或录像。

八、代书遗嘱由律师书写,由立遗嘱人、见证律师、其他见证人签名。

九、录音遗嘱也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且见证人的身份要在录音中有体现。

十、出示财产相关证明文件。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