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没有证明人可以吗
自书遗嘱没有证明人可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自书遗嘱需要符合“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规定,且不能违反继承法的规定,如果将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当成自己的财产处理了,那这部分也是无效的,在自书遗嘱中由于当事人基于本人继承法方面的知识的欠缺,犯这样的错误是挺多的,所以在写自书遗嘱时为避免类似事情发生,最好先向律师咨询或直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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