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公证
口头遗嘱公证
 
     在法律中,遗嘱的形式是多样的,大多数人会写遗嘱书。可是,当情况紧急或者立遗嘱人不懂法律效应时,口头遗嘱是大多数人会采用的一种遗嘱行为。那么,口头遗嘱应该如何进行公证呢? 什么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有效?订立口头遗嘱时的程序有哪些?

     一、口头遗嘱应该如何进行公证呢?

     口头遗嘱要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方为有效。口头遗嘱要转化为书面方式方可办理公证手续。

     口头遗嘱办理公证应当至公证处办理,由立遗嘱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处作出书面受理登记,必须提交立遗嘱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册以证明本人身份情况,由公证人员根据本人的口头遗嘱内容办理遗嘱公证手续,如所立遗嘱中涉及财产的处分,还应当提交能够证明财产权属的证明。

     二、什么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有效?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口述的,因情况紧急而无其他记录方式的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五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三、订立口头遗嘱时的程序是什么?

    1、遗嘱人当着两个以上可以当见证人的人,口述遗嘱内容。

     2、由见证人中的一个人作记录。但不必向代书遗嘱一样向遗嘱人宣读、讲解;如无法作记录,则以见证人的记忆为准。

     3、见证人必须记录口头遗嘱的年、月、日、时及地点;如不能记录的,必须牢记。

     4、如情况允许,则记录人、见证人应签名或按手印。

     应注意的是,口头遗嘱由于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较难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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