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的继承案件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关于拆迁的继承案件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关于拆迁的继承案件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关于拆迁的继承案件需要准备哪些在证据材料,带着这个问题,可以看看这篇文章,您应该就清楚了。

        第一:拆迁房屋怎么确定遗产继承,需要哪些材料

        遗嘱是遗嘱继承的,没有遗嘱是法定继承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由第一位继承人(子女、父母,配偶)共同继承,平均分配。

        拆迁中涉及的农村房地产问题,被继承人应当是需要拆迁房屋所依附的宅基地已故使用权人。目前,在实际操作中,可以证明宅基地使用权的文件包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宅基地登记审批表》、《宅基地使用许可证》、《新建房屋审批表》、《重建房屋审批表》等。在确定房屋拆迁过程中的继承人时,还应结合村集体、区县档案局等相关部门保留的宅基地所有权证明文件。

       拆迁在未变更为老人产权之前,该房地产依然是法律上原住宅主,不能分割。只能以原住宅主的名义撤去。取回后,制作原住宅主名义的房地产证明书,原住宅主办理手续,办理户口。

       第二:如何提起房地产继承诉讼?

       ①自行协商。

       继承权纠纷发生后,有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产分割的时间、方法和份额达成协商,达成各继承权人愿意接受的协议,然后按照协议分割遗产。

       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不能协商的,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