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后还可以转继承吗
20年后还可以转继承吗
 
一、什么是转继承?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二、20年后还可以转继承吗?

继承没时间限制,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可以随时分割遗产,转继承的发生时间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如果是继承纠纷的话,就是有时间限制的了。

根据《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

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接受转继承的人具有继承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因为相关继承人等没有通知,可以在得到消息后申请转继承,自继承人知道消息开始计算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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