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如何写简单有效的遗嘱

 老年人如何写简单有效的遗嘱
老年人如何写简单有效的遗嘱
 
       很多老人知道临死之际都会提前把遗嘱写好,为了自己死后能更好的处理财产分配,不让自己的子女因为财产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而导致关系恶化。那么老年人如何写简单有效的遗嘱呢?

       老人写简单的遗嘱可以由自己写,也可以让别人代写,让别人代写的必须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无论是自己写还是他人代书,写完之后,老人都要在遗嘱上签名,注明年、月、日。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扩展资料:遗嘱有效条件

  1、立遗嘱人立遗嘱时须有行为能力。
 
  《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如果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行为能力,则不影响他当时所立遗嘱的效力。
 
  2、遗嘱必须表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因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22条规定:“他人伪造的遗嘱无效,篡改的遗嘱,篡改的内容无效。”有的被继承人本来没有立遗嘱,而继承人无中生有假造遗嘱,也有的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继承人认为于己不利,又另造一份于己有利的遗嘱,以假乱真。这些都属无效遗嘱。
 
  3、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
 
  《继承法》第20条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遗嘱为准。”其中有公证遗嘱的,则以公证遗嘱为有效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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