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推翻代书遗嘱?
法官推翻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需要遵循的东西是比较多的,所以有时候即使立了代书遗嘱,也不一定就是有效的,所以有很多种情况是法官推翻代书遗嘱,下面就来讲讲具体是怎么回事。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通过立遗嘱来处分个人财产。许多老年人往往因为身文化程度有限,对法律了解不够,或者生病等原因,选择他人代写遗嘱。而且法律对代书遗嘱的内容、形式等都有较为严格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大量代书遗嘱因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比如:立遗嘱人不签字,遗嘱无效。

       苏老的妻子去世多年了。2014年10月,苏老也因病去世,留下了一所位于北京的房子。处理完老人的葬礼后,苏老的小女儿苏小想起父亲去世前留下的遗嘱,想把房子留给她。因为哥哥苏哥也去世了,苏小拿着父亲去世前的遗嘱找到了嫂子韩某和侄子苏侄,想继承房子。韩某和苏侄表示,从来没有听说过老人立遗嘱,认为苏哥先去世了,所以房子应该由苏侄和苏小继承。双方意见不一致,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发现,苏小提交的代书遗嘱上的存款处虽然有苏老的指纹,但缺乏苏老的签名。苏小说他父亲身体不好,所以没有签字。最后,法院没有以法律规定的形式确认代书遗嘱的效力。
法官推翻代书遗嘱?
法官推翻代书遗嘱?
相关法规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人、见证人和立遗嘱人必须在代书遗嘱上签字。立遗嘱人确实生病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写的情况下,可以按票据代替。在诉讼中,主张遗嘱继承的一方必须对遗嘱的真实性负有有效的证明责任,不仅需要提交代书遗嘱,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立遗嘱人有无法写的客观情况。

法官的提示:
    如果老人真的年纪大了,因为疾病或者其他原因写不出来,想通过代表他人写遗嘱,可以通过录像或者录音来辅助。同时,保留正规医院出具的相应病例材料或者老人写不出来的诊断证明。更多代书遗嘱相关案例咨询,建议联系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