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写遗书?
怎么写遗书?
一:遗嘱应包括以下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状况;
3、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位置、共享与否、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及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
7、财产及其他事务处理意见;
8、遗嘱份数、保留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如果有遗嘱执行人,应注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等。
9、遗嘱制作日期和遗嘱人签字。
二:符合下列条件才有法律利益: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处理。
2、自写遗嘱由遗嘱人亲笔写,并签字,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由两名以上证人在场作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
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必须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作证。
5、遗嘱者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由两名以上见证人作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6、遗嘱者可以书面或录音立遗嘱的,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更多相关遗书的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