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去世,丈夫想继承房产,公证处:先证明你妻子没有私生子

“你们太可笑荒唐了,我要继承妻子的房产,竟然还要证明我妻子没有出轨,为没有的事做证明,这是什么逻辑思维,脑子进水了!”

河南郑州,男子妻子因病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其名下有一处房产,但是是夫妻一起购买的,妻子走后,男子想要将其名下的房产登记到自己名下。男子虽持有岳父母放弃继承声明及女儿同意,公证处要求其补充证明“妻子婚姻期间无婚外子女”方能办理公证。

简直荒唐!夫妻一直恩恩爱爱,这样说岂不是在怀疑其妻子出轨?忍无可忍的男子将公证处告上了法院!
《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和婚生子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公证处要求原告提供其妻子无非婚生子女的证明,虽然是为了防止以后出现麻烦,避免出现非婚生子女主张继承权的纠纷。但是这种莫须有的东西,该如何证明?反而还伤害了该男子的感情!

该男子提供的材料足以证明能够继承房产!所以公证处以“缺少非婚生子证明”拒绝为原告张大龙办理公证是错误的!

根据法定程序和证据规则,公证处在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在没有合理怀疑和证据线索的情况下,不应将举证责任不合理地强加给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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