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 房产
遗嘱房产继承问题
          根据遗嘱来继承房产是很正常的,但是在实际情况中会产生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后面的内容就会解答这些问题,让您更清晰。

          第一:共有房产可以单方面立遗嘱吗

          如果一方立遗嘱,立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部分合法财产。夫妻共有的房地产,立遗嘱人只能把属于自己的部分作为遗产写在遗嘱中处分。

          1.根据有关法律,公民可以根据本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指定遗嘱执行人。

          2公民可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为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

          3.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送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二:立遗嘱的有效要件。

          遗嘱的有效要素包括形式要素和实质要素。遗嘱的有效形式要素是指遗嘱形式附和法律的规定。如果遗嘱形式不符合法律要求,就无法生效。这里提到的遗嘱有效要素只是遗嘱的有效实质要素。

          1遗嘱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依法自由处分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是民事行为,设立者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我国现行法,只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具备遗嘱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备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根据《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者或限制行为能力者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有遗嘱能力,以遗嘱成立时为准。遗嘱成立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虽然失去了遗嘱能力,但遗嘱也会失效。反之亦然。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中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备行为能力。即使没有行为能力,也不会影响自己的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含义。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财产的真实含义,因为真实含义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是遗嘱人的真实含义,原则上以遗嘱人最终在遗嘱中表达的含义为准。受到胁迫和欺骗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如果遗嘱被篡改,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不得取消劳动力不足、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没有劳动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项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遗嘱取消没有劳动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是无效的。遗嘱人没有保留没有劳动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为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其余部分应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力和生活来源,应根据遗嘱生效时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4.遗嘱中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是遗嘱人处分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用遗嘱处分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的,遗嘱的这部分内容应当认定无效。

         5.遗嘱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德。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遗嘱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也无效。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