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法第十三条
遗产继承法第十三条
 
      遗产继承法的相关法条是比较多的,遗产继承法第十三条是什么呢,还有什么其他的相关法律呢,看完这篇文章您就都清楚了。

      第一:遗产继承法第十三条是什么

      第十三条【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条文注释。本条是关于我国遗产分配原则的规定。所谓分配原则,即继承法规定的,在法定继承方式中,同一继承顺序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定继承人之间对被继承人所遗留的遗产进行分配的原则。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方式中遗产分配原则是: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即各继承人在对被继承人所尽扶养义务和各自经济状况、劳动能力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对遗产应作大体均等的分配。2.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

     第二:遗产继承顺序

     遗产继承的顺序如下: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次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权开始后,由第一位继承人继承,第二位继承人不继承。无第一位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位继承人继承。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