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民法典持遗嘱可否办理房产过户

新的民法典持遗嘱可否办理房产过户
新的民法典持遗嘱可否办理房产过户
 
      如果说已经有了遗嘱,这个时候能不能直接拿着老人的遗嘱办理房产过户呢,想要知道这个问题,就看看下面的内容就清楚了。

      第一:民法典持遗嘱,如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民法典确认遗嘱后办理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有关规定如下:

      继承人通过公证遗嘱继承房地产的,可以办理房地产户口登记。办理房地产户口登记,需向登记机关提供遗嘱、身份证明等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房地产物权登记效力》房地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自然资源,所有权不得登记。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根据本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几人继承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向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和个人赠送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二:房屋登记是什么?

     1.房屋登记是房屋登记机构依法进行的行为,即房屋登记的主体是房屋登记机构。根据规定,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设立的负责房屋登记的机构。

     2.房屋登记是一种记录行为,既是记录行为。对于房屋登记的行为内容有很多争议。我们认为,登记的本质是将应登记的物权设置、转让、变更、消灭等变更和其他事项登记在房屋登记簿上,以备公众参考。因此,房屋登记的行为内容是记录行为对象。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