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人自书遗嘱有效的条件?

老人自书遗嘱有效的条件
老人自书遗嘱有效的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写遗嘱由遗嘱人亲笔写,签字,注明年、月、日。
根据这一规定,自写遗嘱的要求是:
①遗嘱人必须亲自写下遗嘱内容并签字;
②遗嘱人必须亲自用笔写遗嘱全文;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但是,印刷遗嘱只是签字,明年、月、日的效力有争议,需要根据情况来决定。如果有相反的证据证明该印刷的遗嘱不是本人的真正意思,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所以,自书遗嘱最好能自己写,以个人笔迹为证。
①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也就是说,18岁以上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是有效的。
③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含义所表达的。被迫欺诈的遗嘱和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④遗嘱遗嘱内容不得违法,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⑤遗嘱应由没有劳动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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