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订立遗嘱时的注意事项

订立遗嘱时的注意事项
律师解答:在订立遗嘱时,需要避免以下几个问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中有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根据上述的法律条文,可知订立遗嘱无效的情况有四:首先,订立遗嘱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保证了遗嘱的可执行性、真实性,不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次,订立遗嘱就是为了遗嘱人能够自由的处分死亡后的财产问题,所以要保证其意志表达自由,受威胁、胁迫的遗嘱是无效的。再次,遗嘱要保证其真实性,才能体现出是遗嘱人的意思,伪造的遗嘱是不公平的所以是无效的。最后,遗嘱的保存情况存在一定的漏洞,会出现被继承人、被遗赠人篡改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被篡改的内容无效。如果还有疑问,请咨询诵盈律师事务所专业的律师为您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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