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证人的格式是怎样的?

一、遗嘱证人的格式是怎样的?

证人证言

本人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事情的经过说明或者情况说明)

以上陈述句句属实,如有虚假之处,本人愿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证明人:__________

日 期 :___年___月___日

证人:(签名)__________

二、遗嘱证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

他们与遗嘱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一般来说,他们在场不利于遗嘱人毫无顾忌有受外界影响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因此,法律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因此,在遗嘱人需要找遗嘱见证人的时候,找符合条件的律师作为遗嘱见证人比较好。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如果财产所有人在生前是采取的代书、打印等的方式来订立遗嘱,那么是一定需要选择符合发生的条件的、不低于两个的遗嘱见证人的,若后期遗嘱订立人死亡后,发生遗嘱纠纷,那么这些见证人可能就需要充当证人,来证明遗嘱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