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需要什么条件吗

口头遗嘱需要什么条件吗
口头遗嘱需要什么条件吗
 
     口头遗嘱十分常见也最容易发生纠纷。为了减少口头遗嘱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了“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需要什么条件吗才能有法律效力:

    “具体条件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如果口头遗嘱不成立,按法定继承,通常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是一样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多或少些的调整。

     以上解答仅供参考,有需要可咨询诵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