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如何才能生效
口头遗嘱如何才能生效
 
     在紧急情况下,行为人是可以订立口头遗嘱的,那么口头遗嘱如何才能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口头遗嘱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才能生效:1、行为人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口头遗嘱;2、如果危急情况解除后,立遗嘱人并未死亡,并且具有了以其他方式订立遗嘱的能力,则口头遗嘱即失效;3、订立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且继承人或者与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口头遗嘱的见证人。4、遗嘱的受益人合法有效。口头遗嘱作为遗嘱的一种,均要求遗嘱的受益人必须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进行遗嘱继承,超出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遗嘱无效。5、遗嘱的内容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求遗嘱的内容合法,不仅仅是形式上,还要求遗嘱继承指定的遗产合法,属于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非个人的财产属于无权处分,该无权处分的财产的继承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继承法》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想要生效的话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条件,如果不是特别紧急的情况,尽量不要选择口头遗嘱的方式,而是要选择书面遗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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