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见证人死亡遗嘱有效吗

口头遗嘱见证人死亡遗嘱有效吗
口头遗嘱见证人死亡遗嘱有效吗
 
     在紧急情况下,行为人为了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处分的话,是可以订立口头遗嘱的,需要满足口头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和代书遗嘱一样,口头遗嘱是需要有见证人进行见证的,那么口头遗嘱见证人死亡遗嘱有效吗?

     一、口头遗嘱的设立条件: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口头遗嘱见证人条件:

     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口述的,因情况紧急而无其他记录方式的遗嘱。

    《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三、订立口头遗嘱时的程序是:

     1.遗嘱人当着两个以上可以当见证人的人,口述遗嘱内容。

     2.由见证人中的一个人作记录。但不必向代书遗嘱一样向遗嘱人宣读、讲解;如无法作记录,则以见证人的记忆为准。

     3.见证人必须记录口头遗嘱的年、月、日、时及地点;如不能记录的,必须牢记。

     4.如情况允许,则记录人、见证人应签名或按手印。

     应注意的是,口头遗嘱由于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较难判断,则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能使用,如遗嘱人病危、临终前等。

     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诵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