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立遗嘱子女都到场吗

老人立遗嘱子女都到场吗
老人立遗嘱子女都到场吗
 
      老人想要立遗嘱,但是不想子女到场,自己悄悄的就立了,想要知道老人立遗嘱子女都到场吗?

      第一:老人立遗嘱子女都到场吗?

      不需要,老人立遗嘱是处分个人合法财产,是不需要子女都到场的。

      第二:遗嘱是什么?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遗产和其他事务所的个人处分,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的法律行为。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处分死亡后财产归属问题,死亡前可以变更、取消,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为生效条件。

      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相关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益相关人员的申请,人民法院宣布死亡后,遗嘱也具有法律效力,利益相关人员可以处分遗嘱人的财产。如果遗嘱人在短期内再次出现,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给遗嘱人;如果时间长,如果超过两年,财产无法退还,受益人应在其受益范围内帮助遗嘱人的基本生活,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制。

      遗嘱必须是具有遗嘱能力的人,符合法定要求的人才是法律上有效的遗嘱。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在香港,遗嘱的订立至少需要两个非受益人作为证人,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这两个证人中的一个由协助订立遗嘱的律师楼的合作伙伴担任,另一个由上述律师邀请的同行(一般由邻近律师楼的合作伙伴担任,但不能采用同一律师楼的其他合作伙伴)担任。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