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能作为遗嘱吗
离婚协议书能作为遗嘱吗
离婚协议书一般不能作为遗嘱。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关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书面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遗嘱是自然人对自己死后个人财产的安排,是单方法律行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离婚协议书和遗嘱是不同的法律文书。离婚协议不同于遗嘱:
1、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前提;遗嘱是以死亡为前提。
2、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共同意思表示;遗嘱是单个人的意思表示;
3、离婚协议内容具有效力必须经过登记离婚的机关或人民法院办理为前提;遗嘱只有符合法定形式就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离婚协议书不能作为遗嘱来对待,但是离婚协议书签订后即发生效力,若协议签署一方发生意外不幸去世,协议内容依旧有效,离婚协议中归于逝者的财产按照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如逝者有遗嘱,则按照遗嘱对财产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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