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关于遗产继承是如何规定的

继承法关于遗产继承是如何规定的
继承法关于遗产继承是如何规定的

 
         继承法中对于遗产继承是怎么规定的呢,遗产继承究竟是按照怎样来继承,可以参考看下下面的内容。

         第一:继承法关于遗产继承是如何规定的?

         遗产继承是指因生前财产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是继承人的继承人死亡时留下的财产是遗产的法律规定和继承人的合法遗书是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是继承人的法律直接规定和继承人设立的合法遗书所拥有的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是继承权。

         在我国,遗产继承有四种方式:遗嘱继承,即继承人在死前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是指继承人在死前立遗嘱,将遗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抚养协议是指继承人与支持人签订协议,支持人承担支持死亡的义务,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死后归支持人所有。这种方式主要发生在老年人无人抚养的情况下。法律继承,即在上述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依据亲属关系的距离而定。

        第二:扩展信息

        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者立下的遗嘱无效。


        遗嘱作为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在实施过程中应当要求行为人具备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否则会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公民是否具备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以设立遗嘱时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为标准,即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具备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使遗嘱人很快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也不会影响遗嘱的效力,相反,如果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那么遗嘱就无效,即使有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也不会因此具有法律效力。对此,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者立下的遗嘱,即使本人有行为能力,也是无效的遗嘱。遗嘱者在立遗嘱时具有行为能力,后来失去了行为能力,不影响其效力。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