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公证遗嘱的流程
公证处公证遗嘱的流程
 
网友疑问:公证处公证遗嘱的流程?
 
律师解答:公证遗嘱的流程如下:
 
1、立遗嘱人明确遗嘱内容后,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立遗嘱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遗嘱中分配的财产的产权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的材料,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
 
3、公证处受理后,立遗嘱人清晰阐明其遗嘱意愿,并由公证人员负责记录;
 
4、领取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
 
《公证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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