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父母的房产需要什么流程

 继承父母的房产需要什么流程
继承父母的房产需要什么流程
 
网友问题:继承父母的房产需要什么流程?

律师回答:继承父母的房产的流程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产继承首先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其次,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最后,带齐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房产继承需要过户,首先要找房屋评估部门对房屋评估。继承人要自己找相应的有权威的房屋评估部门对要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主要从房屋的房龄、楼层、地段等进行。评估之前,要先说明是进行继承产权的评估,这样评估价会比市值少25%左右。其次,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房屋评估后,带着评再次,进行房屋测绘,通常被继承的房屋的原房产证有房屋测绘平面图。最后,到房管局办理继承登记手续。
 
继承父母的房产具体流程:

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否则房产部门一般不予更名;
 
事人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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