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需要哪些费用

北京房产继承需要哪些费用
北京房产继承需要哪些费用
 
房产继承时继承者虽然凭空得到了一套房产,但也不意味着必须要出所有的费用的,继承者该出的费用还是要继续的出。许多人都会对于房产继承中所需要缴纳的费用非常的好奇,不知道到底要出多少钱。盈盈为大家总结了一下,欢迎阅读。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但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这样费用就大大的节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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