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嘱公证的规定
关于遗嘱公证的规定
 
网友疑问:关于遗嘱公证的规定?
 
律师解答: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一般人们为了加强遗嘱的效力都会想要去进行遗嘱公证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不一定需要进行公证的。
 
遗嘱公证的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以上就是有关问题的解答,如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欢迎您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