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民法典遗嘱继承效力?

2021民法典遗嘱继承效力?
2021民法典遗嘱继承效力?
    按照法律,公民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订立遗嘱,也有权利更改遗嘱。从2021年开始实施新的《民法典》,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无论多少份遗嘱,应当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充分尊重被继承人最后的真实想法。案例:

      卓老先生与太太刘女士婚育三子二女,老先生1999年11月20日病故。从1996年7月至1999年11月老先生病故前,他一共立了五份自书遗嘱、一份公证遗嘱,交待安排三套房屋一间商铺的遗产继承事宜。老先生自知不久于人世,于1999年10月13日请某公证处立下公证遗嘱,将其与妻子共有的房产中他个人的份额留给小儿子一人继承,此前老先生曾经立过数份遗嘱,按说这回是老先生郑重其事立下的公证遗嘱会是最终的决定。不料,才过了半个月,老先生想想还要给小女儿留有遗产,又再立遗嘱,声明先前所立的所有遗嘱作废,他的个人财产留给小儿子与小女儿两人共同继承。为了老先生遗产的继承,小儿子与母亲及其他兄弟姐妹诉请法院断案。法院依据调查确认,老先生与妻子共有有三套房屋一间商铺,除了一套房子由刘女士与小女儿同住之外,另两套房屋及商铺均由刘女士管理,用于出租收益。对于老先生留有多份遗嘱,

     根据现行《继承法》,公证遗嘱效力优先,即老先生最后一份遗嘱不能更改公证遗嘱。以此判决:小儿子与母亲各有50%的房产权利,母亲出租房屋收益的一半归小儿子所有。

      按目前执行的《继承法》规定,其他各种形式的遗嘱不得更改公证遗嘱。在本案中,老先生知道自己的日子不多了,在公证遗嘱之后,又想到,应该将自己的遗产同时让小女儿共同继承,虽然这是老先生最后的真实想法,但法院依据法律,只能按公证遗嘱执行。明年一月一日生效的《民法典》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条款修改了,公民立有多份遗嘱的,无论哪种形式的遗嘱,只要合规合法的,按最后一份为准。也就是说,如果老先生的继承案纠纷在2021年发生,那么,老先生的小女儿就可以得到父亲的部分遗产,这应该更符合被继承人的真实愿望。心愿传承遗嘱库专家提醒,公民立遗嘱前请先到专业机构向专业人士咨询后再订立,确保遗嘱合法有效,可依法执行。

       修改遗嘱效力规则,删除现行继承法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
 
      依据《民法典》及《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遗嘱效力优于法定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遗产分配。一般而言,遗嘱是没有失效期的。但是,一项继承的时效,从继承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开始起为两年,即在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之内应该提起诉讼,超过两年,即可能丧失权利。不知道的,起诉时间最长不超过20年。 这就是诉讼时效。 遗嘱生效后,即可按照其内容进行分割了。可以是实物分割,也可以是货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