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订立的遗嘱效力?
18岁订立的遗嘱效力?
     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对其遗产所作的处分或对其他身后事务所作的安排,并在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遗嘱也是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事情,然而近期“一名18岁的大学生立遗嘱财产留给朋友”的事情引发了热议。
 
  18岁大学生立遗嘱财产留给朋友
 
  据腾讯新闻报道,一名刚满18周岁的大一新生小红(化名)于12月19日到上海中华遗嘱库第二登记中心,为自己订立了一份遗嘱。
 
  在遗嘱中,小红把卡里的两万多元留给在她最伤心难过时给予支持和关爱的一位朋友。
 
  小红称,虽然她没有把这笔钱留给父母继承,但表示以后挣的钱很有可能放到这张卡里,如果资产增多可能会重新订立遗嘱,增加新的遗嘱继承人。
 
  小红表明,立遗嘱并不是终点,而是一个新的起点,在以后的日子里会更加认真的生活。
 
     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嘱形式分为五种: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公证遗嘱。法律规定的五种遗嘱哪种最有效?每种遗嘱均有其生效的法定形式,因其各自不同的生效要件要求,故而各有利弊。其中,因公证遗嘱结合了前四种遗嘱形式的优势,拥有最详尽的法律告知,最严谨的程序设计,最清晰的表达,故享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所以,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理性地、优先地选择公证遗嘱作为遗嘱形式。
 
      但是,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要订立公证遗嘱,也并不意味着只有公证遗嘱才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