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民法典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民法典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什么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这个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下面我们来带着这个问题,就来看下后面的内容。

       民法典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情况有哪些?

       ①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前一种无法识别自己的行为,无法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义务。后者限制了他们的民事行为能力,两者都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不能参加订立遗嘱等复杂的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他们的见证就没有法律效力。

       ②继承人和遗赠人。他们与遗嘱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一般来说,他们不利于遗嘱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财产,不受外界影响。因此,法律规定继承人和遗嘱人不能作为遗嘱证人。

       ③与继承人和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和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很难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因此这些人不能成为遗嘱证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继承人、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和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视为与继承人和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应视为遗嘱证人。如果您有更多对于遗嘱见证人的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