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之前的房屋,能不能买卖

继承之前的房屋,能不能买卖
继承之前的房屋,能不能买卖
 
       房屋作为个人合法财产,是可以继承的,下面来说一下继承之间的房屋,能不能买卖呢,带着这个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第一:继承之前的房屋,能不能买卖

       如果还没有发生继承,被继承人也没有去世,继承之前的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是可以买卖的。那么这个房屋和被继承人就没有任何关系了,也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但是如果继承的房屋未办过户不可以买卖,不可以直接过户。根据《物权法》可知:

       第二十九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一条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第二:房屋继承的步骤

       ①房屋评估:首先,评估公司必须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将根据房屋所在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进行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确定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②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所有人的死亡证明、合法机关签发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原房屋所有人签发的遗嘱(如有遗嘱),并提交原遗嘱。如果一些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他们必须出具放弃财产的承诺证明。

       ③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结果或附图,方可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