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怎么继承房屋
口头遗嘱怎么继承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一、确定立遗嘱人死亡。
二、确定遗嘱的真实性。
三、确定继承人。
四、收集遗产、编制遗产清册、保管遗产。
五、代缴税收、清偿债务,编制债务。
六、完成房屋过户登记,向继承人交付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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