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规定是怎样的
公证遗嘱规定是怎样的
 
     一般继承可以分为遗嘱继承还有自然继承,遗嘱继承的话,是要对遗嘱进行公证的,这样才能说明遗嘱是真实有效的,并且要证明是没有违背本人意志的。那么公证遗嘱规定是怎样的呢?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扩展资料:公证遗嘱的效力是如何规定的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第二十条的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在法律规定的多种遗嘱方式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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