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前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为遗嘱

生前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为遗嘱
律师回答:生前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不是遗嘱。生前的房屋买卖合同是证明该被继承人购买过房屋,该房屋生前属于该被继承人,这并不代表是遗嘱。在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时,会涉及到不动产的问题,那么在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下要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来进行继承。如果订立遗嘱,只有房屋买卖合同没有不动产没有不动产的产权证明,这个时候该如何订立遗嘱呢?
没有房产证能立遗嘱,所订立的遗嘱也是有效的,只要将房子的详细内容说明白就可以了。应将购房合同、国土局的备案登记表、房屋现状等等进行详细说明。且房产证并不是唯一的产权证明,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可以订立遗嘱,如果遗嘱人订立遗嘱是说明自己拥有所有权,而其他人有且仅有居住权,无所有权,即不需要分给他人的时候,遗嘱继承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可对该房产行使处理权。如果遗嘱无效了,那么该房屋就由继承人来法定继承了。但如果没有上述的情况,不能够证明该不动产为个人合法的私有财产,那么所订立的遗嘱就是无效的。如果还有疑问,详情请咨询盈诵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将会为您详细的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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