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前订立遗嘱的利弊

生前订立遗嘱的利弊
律师回答:生前订立遗嘱是遗嘱人在活着的时候对自己的财产进行的分配,在死亡之后能够合理的处理自己的遗产。这一制度在社会生活中有积极的正面的影响,同时避免了很多的矛盾出现。即尊重了遗嘱人的生前自由意志,同时也避免了很多的社会问题。
首先,订立遗嘱可以表达遗嘱人生前的真实意愿。如果未订立遗嘱的话,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由第一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来等额分配,很难体现被继承人的自由意志。其次,避免了家庭纠纷。没有订立遗嘱也就意味着没有明确的分配遗产的方案,被继承人在留下遗产的同时也留下了隐患,极易给亲人留下纷争。最后,订立遗嘱也是明确遗产范围的一种形式。现在个人财产的种类有很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很多财产很难查清楚,继承人也不能完全继承到遗产。弊端就是在订立遗嘱之后,随着时间的推移,遗嘱人的财产会有所变化,需要及时的更改遗嘱,或者部分遗嘱随着财产的变动变为无效遗嘱。如果还有疑问,请咨询诵盈律师事务所专业的律师为您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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