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居住权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只有居住权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只有居住权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在法律上,有些房屋有些人只享有居住权,像这一类人群还是比较多的,这些朋友在遇到继承的问题上总会问,只有后居住权的房子可以继承吗?可以看看后面的文章。

民法典上只有居住权的房屋才能继承。
   房屋居住权房屋所有者为某人设立的利益物权,只有房屋居住权不能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租赁】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居住权的法律地位。

一是居住权与所有权的关系。
    所有权属于自有权和完整权,而居住权属于自有权和限制权。居住权是基于所有权,由它们派生出来的,这是两者最重要的联系。至于两者的区别,除了自有权和自有权的区别外,两种权利在实现方式上也体现了不同的趋势和取向。居住权以他人的房子为标的,行使占有权、使用权和有限收益权。既然是别人的房子使用收入,利用房子的居住价值,就必须以物质形式控制房子。因此,居住权是以实施他人房子的实际占有为实现条件的。
只有居住权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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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居住权与地上权的关系。
    在中国,传统物权法中的地上权,被一些学者称为基地使用权。但是,无论称谓如何,这一权利的概念都可以表达为在他人所有的土地上建造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由此可以看出,地上权和居住权是同一种物权,同样只是对他人所有的物品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而不是处分的权利,同样是以物品的使用价值为基础的实体权。

三是住权与典权的关系。
    所谓典权,是指一方支付典价,占有另一方房地产而享有的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典权是中国特有的物权形式,其他国家没有这样的制度。虽然日耳曼法律上的古质和日本民法上的房地产质量极其相似,但典权和这两种权利实际上是不同的。更多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