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分割诉讼费怎么收取

房产分割诉讼费怎么收取
房产分割诉讼费怎么收取
 
房产分割诉讼费怎么收取?从2007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一、律师案件代理费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主要考虑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为此,各地的律师收费不一。对于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律师基本收费,一般在5000元左右。此外,考虑到具体的案件情况,会根据财产标的的大小加收1%-5%的费用。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律师承办的婚姻、继承案件,不允许风险代理。
 
二、财产保全费
 
离婚案件中,为防止一方转移财产,导致判决生效后不便执行,律师一般会建议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也需要交纳相应的费用。法院收取财产保全费的标准是: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财产评估费
 
双方需要分割的财产究竟价值几何,这也是离婚双方有最多争议的一个问题。对于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并且双方又无法通过竞价来对财产进行评估的,法院会要求原告申请评估。评估机构的选择,并不是由当事人在市场上随意挑选,须在法院事先认定的评估机构中选择。
 
财产分割诉讼费是根据财产金额进行计算的,争取的金额越大,那么缴纳的诉讼费越高。在我国法律有规定,原告的诉讼费是由败诉的一方进行承担的,意识就是如果官司打赢了,那么打赢的一方不需要承担诉讼费,败的一方全部承担。

若有其他法律问题,可咨询诵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