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如何才有效
自书遗嘱如何才有效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自书遗嘱也变成遗嘱中最大众的一种方式。对此,这篇文章将为您解答一些关于自书遗嘱如何才能有效的问题。

       第一: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2. 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 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4. 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5. 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第二:

       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上面就是关于自书遗嘱的效力问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