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继承顺序
离婚后财产继承顺序
 
       夫妻离婚一般是以感情破裂为因,那么在离婚后财产继承顺序是什么样的呢,下面就来说一下,希望能帮到大家。

       第一:离婚后财产继承顺序

       离婚案件不涉及财产继承。离婚案件处理夫妻共同财产,遗产由谁继承决定。

     《民法典》第1127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遗产按以下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位继承人继承,第二位继承人不继承的第一位继承人不继承的,由第二位继承人继承。

      这篇文章称之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和继子女。

      这篇文章叫做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赡养关系的继父母。

      这篇文章叫做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继兄弟姐妹。

      第二:遗嘱继承的时效限制。

     遗嘱继承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转让,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转让,充分利用财产,防止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的保护期有一定的规定,表现在

     ①规定了受遗赠人接受遗产的期限。《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接受或放弃受遗赠。过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②对侵犯继承权要求法院保护的期限进行了规定。《民法典》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从继承人知道或者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从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提起诉讼。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