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嘱人不识字怎么办
被遗嘱人不识字怎么办
 
     网友疑问:被遗嘱人不识字怎么办

     律师解答:立遗嘱的当事人不识字的可以采取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律师见证遗嘱)、录音遗嘱进行办理。

     1)、采取公证遗嘱的形式。

     虽然公证遗嘱中也规定必须有老人的签字,但我国的《遗嘱公证细则》第十八条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

     1、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方式代替在申请表、笔录和遗嘱上的签名;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或者盖章。

     2、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公证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以按手印代替签名或者盖章的,公证人员应当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即,老人不会签名的,可以用按手印替代写字,但公证员应提取遗嘱人的全部指纹存档。

     2)、采取录音遗嘱的形式。

     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为防止录音遗嘱被人篡改或录制假遗嘱弊端的发生,《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4项明确规定:“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录音遗嘱不需要遗嘱人签名,但这个有一定的争议,有观点认为录音遗嘱在封存时也必须有遗嘱人的签字。不过《民法典》中关于录音遗嘱,在封存时没有要求遗嘱人签字的规定。

     3)、在老人处于危急时也可采取口头遗嘱的形式。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第五款对口头遗嘱的规定如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以上就是有关问题的解答,如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欢迎您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