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遗产继承公证费取消了
北京遗产继承公证费取消了
第一:北京遗产继承公证费取消
遗产继承公证费并没有取消,但是国家进行了一定调整。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之前实行的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
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
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第二:拓展信息
遗产继承公证的过程是什么?
1.申请受理。
①申请。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必须提交具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三)需要公证的文件;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五)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材料。
②受理。《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规定:公证处应当受理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申请公证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经营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由公证处管辖。
公证处受理后,应当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当向当事人制作受理通知书,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文件。公证处还可以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和制定法律文件。
2.审查。
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保证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