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怎么办理
遗产继承怎么办理
 
去世的亲人如留下了房产、金钱、车子或土地的话,它们都可以当做是遗产,符合条件的继承者都可以办理而获得遗产的使用权的。那么,遗产继承怎么办理?

 一、首先办理遗产继承手续需要以下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为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员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 

2、遗产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存折或存单,其他财产如股票、基金、公积金、保险金等,需由相关单位出具附有账户号和财产数额的证明文件。办理房产继承还须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调取《房屋信息摘要》。  

3、死者生前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须详细写明死者的父母亲情况(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在世以及死亡时间)、配偶情况(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原配、离异或死亡日期)、子女情况(包括婚生及非婚生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具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或死亡日期),已死亡的人员可不写身份证号码。 

4、其他证明文件,如独生子女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本。
   
二、遗产继承办理需要注意的是:  

1、须全体继承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公证处申请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书。全体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已死亡的需提供证明文件。“父母子女”指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婚生和非婚生的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不能到场的继承人,需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声明书。

3、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继承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需提供具有监护权的相关证明。

4、根据遗嘱继承的,需提供公证遗嘱。

5、亲属关系证明须说明以下内容:

(1)死者的父母情况,是否在世,是否有养父母和继父母;

(2)配偶情况,是否原配或再婚,与配偶离异的时间或配偶死亡的时间;

(3)子女情况,包括婚生和非婚生的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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