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手持遗嘱继承房产遭反对,诵盈律师捍卫自书遗嘱效力终审胜诉

原告:刘某兰

原告代理律师:罗宪康律师

被告:齐某超、齐某芷

本案中人物姓名均为化名


“这房子是我出钱买的,凭什么由她继承?” 法庭上,齐某超情绪激动,指着原告席上的继母刘某兰高声质疑。“白纸黑字的遗嘱写得清清楚楚,我们是依法主张权利。” 刘某兰的委托代理人、诵盈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宪康冷静回应,将一份自书遗嘱递交给法官...



01、案情简述

刘某兰与齐某平于2008年5月登记结婚,双方系再婚夫妻,婚后感情一直不错。齐某平此前曾与蒋蓉结婚,并育有一子一女,分别是儿子齐某超和女儿齐某芷。蒋蓉于1993年因病去世。2023年12月,齐某平不幸离世,留下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的一套房产,这套房子是齐某平1994年通过房改购买的个人财产,1998年就登记在了他个人名下。


齐某平走后,家里的气氛就有点微妙了。刘某兰本以为能相安无事,毕竟老伴生前待她不薄,还留了话房子归她。可没想到,继子女齐某超和齐某芷却不这么想。儿子齐某超率先开了口:“刘姨,这房子是我爸的,而且当年买房时候我也出资了,这房子不能都给您吧。”女儿齐某芷也在旁边帮腔:“是啊,刘姨,这房子是我爸的,我们也有份吧?您这么拿着不合适。”


刘某兰心里委屈,拿出齐某平生前立下的遗嘱,解释说:“这是你爸白纸黑字写好的,房子让我来继承。咱们都是一家人,何必闹成这样呢?”但齐某超和齐某芷根本不认,一口咬定遗嘱有问题,还说父亲当年立遗嘱时可能神志不清。几次沟通下来,双方各执一词,谁也不肯退让。家庭会议不欢而散,亲情在利益面前变得脆弱不堪。刘某兰思前想后,不忍老伴的心愿落空,最终决定不再沉默,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刘某兰最终委托诵盈律师事务所为自己主持公道,诵盈律所委派罗宪康律师代理本案,将齐某超、齐某芷诉至法院,请求依遗嘱继承房屋。


02、案件焦点

1. 西城房屋的权属性质:该房屋是齐某平的个人财产还是家庭共有财产?齐某超声称其曾出资购房,是否影响房屋所有权归属?


2.遗嘱的真实性与有效性:齐某平2018年订立的自书遗嘱是否真实有效?其形式与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其他字条证据的效力:齐某超当庭提交的两份齐某平手写字条,是否能够推翻自书遗嘱?



03、办案经过

罗宪康律师与刘某兰多次沟通,了解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制定了诉讼策略:


1. 锁定房屋权属,驳斥出资主张:罗律师多次走访房屋登记中心与齐某平生前单位,调取了涉案房屋的产权档案、购房合同等文件,确认该房屋始终登记在齐某平个人名下,系其个人财产。针对齐某超声称的“出资”问题,罗律师当庭指出:即便其曾支付部分房改购房款,但此行为并不改变法律上的产权归属。且此前生效判决已认定齐某平为合法所有权人,齐某超仅因无处可居而暂未腾房,此节已成定论。


2.强化遗嘱证据链,形成完美闭环:本案的核心证据是齐某平于2018年7月订立的自书遗嘱。为证明其真实性,罗律师当庭提交了遗嘱原件,其形式完全符合《民法典》关于自书遗嘱“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要求。罗律师还找到齐某平生前的就诊记录,在记录中显示齐某平未患精神类疾病,同时,罗律师申请法庭播放了订立遗嘱过程的全程录像,视频清晰显示该自书遗嘱是齐某平亲笔所写,并签名、摁印。齐某平还在视频中自行宣读此遗嘱,并表示自己神志清醒,未受别人胁迫。


3.击溃对方矛盾证据,揭穿谎言:针对齐某超庭审时突然提交的两份字条,一份称房屋归其所有,一份称早年欲赠与孙女,罗律师认为两份字条的真实性存疑,首先,字条来源不明,齐某超无法合理解释为何在证据交换阶段隐瞒不交。其次,两份字条内容冲突,且与2018年遗嘱内容直接矛盾,无法体现齐某平的真实意愿。最后,即便字条为真,其内容也仅能视为一份未履行的赠与意向,并未实际过户,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不能影响遗嘱的效力。



04、判决结果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诵盈律师的法律意见,作出如下判决:认定西城房屋为齐某平的个人合法遗产。认定齐某平2018年7月所立自书遗嘱合法有效。判决西城房屋由原告刘某兰全部继承。



05、律师解读

通过此案可以得出以下三点结论:


1.“出资”不等于“所有权”:子女为父母购房出资,如无明确约定,在法律上通常视为赠与或借款,并不直接获得房屋产权。房产归属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2.遗嘱效力高于其他意向表示:公民有权通过遗嘱自由处分其个人财产。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其效力远高于此前任何未形成法律事实的赠与意向、字条或口头承诺。


3.诉讼策略直击核心:在本案对方证据明显薄弱的情况下,律师策略应坚定围绕核心法律事实(权属登记、有效遗嘱)进行论证,无需在枝节问题上过度纠缠,从而高效地赢得诉讼。



06、案件总结

“证据是诉讼的基石,程序是正义的保障。”本案是一场典型的遗嘱效力守卫战。面对继子的强烈质疑和突然抛出的陈年字条,诵盈律师从容应对,通过构建证据链,捍卫了遗嘱的效力。


法院的判决不仅体现了对遗嘱人真实意愿的尊重,也彰显了法律对产权登记公示公信力的保护,更揭示了在继承纠纷中专业、规范的法律服务对于定分止争的决定性作用。它再次提醒我们,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才是避免身后纠纷、确保财产按照自己意愿传承的最可靠方式。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成立十二年,是国内知名的遗产继承领域专业化精品律所。 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联系诵盈律所,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