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知后觉代理的竟是三无产品,律师成功解除合同并要回货款

案情

       13年时,徐先生与在厦门的林先生签订了一份代理合同,合同约定由徐先生代理林先生自产的红木有关的产品在北京进行销售,后来在2014年更改为全国范围内的代销合同。徐先生在签订代理合同后从林先生那订购了300万的货物准备进行销售,并已交付了300万货款,林先生发了两百万的货物给徐先生。而在徐先生收到货物后发现林先生的货物居然属于三无产品无法进行销售,于是徐先生决定终止合作关系,并找到了我所杨志峥主任希望能够与林先生解除代理合同并拿回三百万货款。

方案

       在接收案件后,我们认为虽我方与林先生之间签订了代理合同,但由于货物没有产品检验认证,我们认为该货物无法达到销售目的构成违约。我们拿着货物以第三方顾客名义前往质检部门经过检验确认为三无产品,并下发了处罚通知书和质检报告。我们以此为证据向林先生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退回三百万货款。我们在诉讼前发现林先生已经去世并留下三套别墅,由于被告住所地在厦门,于是我们与徐先生前往厦门法院进行了诉中财产保全将别墅进行了查封并将林先生儿子作为被告告上了法庭。

结果

       最后法院认定,由于该产品属于三无产品不具备销售可能性,在法院的调解下我方与被告方达成协议同意在一定期限内将钱款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