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心能否明码标价?诵盈律师以案释法:尽孝是义务,而非多分遗产的筹码

原告:顾清雅

原告代理律师:罗宪康律师

被告:顾清如、顾一航、顾清慧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案例中人物均为化名,请勿对号入座)



“我为这个家付出最多,凭什么只能平分?”法庭上,顾一航情绪激动,握紧拳头。对面,顾清雅神色平静:“法律讲究证据,而非空谈。若论付出,我们姐妹三人同样问心无愧。”一套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的房产,四位年过花甲的兄弟姐妹,一场牵动三十余年亲情回忆的继承纠纷。当法定继承遇上多分遗产的请求,法院将如何裁断亲情与公平之间的微妙平衡?


01.案情介绍

顾胤朝与何雁榕夫妇一生勤恳,将四名子女抚养成人——长女顾清如、长子顾一航、次女顾清雅、三女顾清慧。这个曾经充满欢声笑语的大家庭,却在父母相继离世后,走向了亲情的十字路口。2009年,父亲顾胤朝因病去世;2022年,母亲何雁榕也安详离世。二老的离去,带走了子女们共同的寄托,也留下了一道难解的家庭课题:一套登记在顾胤朝名下、位于北京市东城区101的房屋。

这套房屋是顾胤朝夫妇于1993年按房改政策购买的央产房,登记在顾胤朝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经专业机构评估,这套房屋的市场价值高达800万元。由于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四子女就如何继承产生严重分歧。长子顾一航提出了分得50%房产份额的诉求,理由是:他在1993年父母按房改政策购房时出资8000元,为父母设立了"健康基金"承担全部自费医疗开支,更在2014年提前退休,与母亲共同生活直至其去世,自认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次女顾清雅无法认同这一方案,她说:“父亲1996年突发脑梗偏瘫后,我们三姐妹就开始了轮流照顾的生活。我每周往返父母家,2005年后更直接搬进家中,一住就是五年。母亲2007年腰椎手术期间,我们姐妹轮流陪护,这些街坊邻居都看在眼里。”

她还指出,顾一航长期掌管母亲退休金账户,累计金额达50万元,已享受经济利益,不应在房产分配上再主张多分。长女顾清如和三女顾清慧同样主张各得25%份额,提交了详尽的赡养证据,包括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陪伴等多方面证明。家庭会议一次次召开,电话沟通一轮轮进行,却每次都不欢而散,亲情在反复的拉扯中渐渐磨损。最终,协商无果的顾清雅选择委托诵盈律师事务所的罗宪康律师,将其他三兄妹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请求均等分割遗产,让法律为这个家的故事画上句点。



02.案件焦点

罗宪康律师代理案件后,精准识别出本案的两个核心法律争议点:1.顾一航是否符合多分遗产的法定条件?其主张的出资、设立健康基金、长期共同生活等事实,能否构成"尽主要扶养义务"。2.四位子女应按何比例分割遗产?在均无遗嘱的情况下,是严格遵循平均分配,还是考虑各方实际贡献度。


03.办案经过

罗宪康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坚守法定标准,破解多分诉求”的诉讼策略:

第一步:构建缜密证据体系,还原赡养事实真相。 

1)指导顾清雅系统整理了自1996年父亲患病以来近三十年的赡养记录:2)收集父亲脑梗偏瘫后三姐妹轮流照顾的证人证言、邻里走访记录;3)调取了2005年至2010年顾清雅在父母家中居住期间的水电费、物业费缴纳凭证;4)搜集母亲2007年腰椎手术期间的医疗记录、陪护证明及相关费用票据;5)梳理历年来四子女为父母购买营养品、支付医疗费的银行转账记录。

面对顾一航提出的三项主要主张,罗律师逐个击破:首先,针对8000元购房出资,罗律师指出,1993年的出资距今近三十年,且无直接证据证明是借款还是赠与,更重要的是,该房产本身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亲去世后,母亲何雁榕仅享有一半份额,另一半作为遗产范围。

其次,针对“健康基金”与医疗费承担,罗律师通过比对四子女提供的医疗费支付凭证,证明顾一航所谓的“独自承担”与事实不符,三姐妹同样承担了大额医疗开支。最后,针对“共同生活即主要赡养”的主张,罗律师援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判例,明确指出:共同生活仅是赡养的一种形式,并非多分遗产的充分条件,必须结合实际照料内容、时间投入与经济支持综合判断。

第二步:精准适用法律,破解对方核心主张。

庭审中,罗律师一针见血地指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而非等价交换的筹码。顾一航与母亲共同生活是值得肯定的孝行,但这不能抹杀其他继承人在不同维度上的赡养付出。更重要的是,其长期掌控母亲50万元退休金的事实,实际上已经提前享受了财产利益,若再在房产分配中主张多分,有违公平原则。

第三步:寻求最佳解决方案,最大限度维护权益。

在扎实的证据基础和有力的法律论证下,罗律师始终保持着开放态度,在法院的主持下,他基于对案件走向的预判,制定了“坚持均等分割为核心,适当灵活补偿为辅助”的方案,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


04.判决结果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如下判决:第一,涉案房屋由顾清如、顾一航、顾清雅、顾清慧四人按份共有,每人各占四分之一份额;第二,驳回顾一航要求多分遗产的诉讼请求。


05.律师解读

本案的胜诉结果,凸显了继承纠纷中“权利主张与举证责任”的辩证关系:

1.“多分遗产”的证明标准极高。《民法典》第1130条虽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但司法实践对此设置了严格的证明标准。顾一航提供的证据虽能证明其存在赡养行为,但无法证明其贡献“显著超过”其他子女。单纯的共同生活记录、单方的资金往来笔记,均不足以证明“主要扶养义务”的存在。

2.家庭内部的经济贡献需客观看待;父母购房时子女出资,除非明确约定为借款或附条件赠与,通常被视为家庭成员间的互助行为。事隔数十年后再主张以此多分遗产,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3.继承权平等原则在实践中的适用。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对各继承人赡养义务多寡的体现非单一元素,需结合被继承人自身经济状况及继承人的工作、生活条件予以考量,不能量化判定。”



06.案件总结

《孝经》有云:“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孝道的真谛在于发自内心的敬与爱,而非物质层面的计量与交换。这场牵动四兄妹的继承纠纷,最终在法律的天平下尘埃落定。它深刻地揭示:在遗产分割的考量中,法律衡量的是证据与事实,而非情感的绑架;认可的是持续且无私的付出,而非功利的临时之举。

对于当事人而言,她通过诉讼捍卫的不仅是一笔财产,更是一个朴素的真理——在家庭关系中,任何子女的付出都值得被看见,任何试图独占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矫正。本案也为所有多子女家庭敲响了警钟:当父母老去,子女们更应团结互助,共同承欢膝下,莫让财产分割成为亲情最后的考题。即便父母未曾留下遗嘱,法律自有一套实现公平的准则。而专业的继承家事律师,正是这套准则最忠实的践行者和最坚定的守护者,他们用法律之器,维护家庭之睦,守护人间真情。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成立十二年,是国内知名的遗产继承领域专业化精品律所。 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联系诵盈律所,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